稅制改革之必要

最近都在思考稅制的問題。以下是初步的推論:

1)土地、水、魚獲以至煤礦石油金屬等天然資源都是公有的,私人公司能夠佔據各種天然資源,並藉此牟利,其實並非因企業法人有天然資源的擁有權,而是因為他們能夠提供有效開發有關資源的服務,造福社群,因此才可保留有關利潤。

[佔領運動以外]超過限度

有些人覺得佔領就是抗爭,於是佔馬路暴露公權力的不義;有些人可能就是Joseph Li所言的投訴民主貨不對辦的消費者,於是希望透過抗爭尋找話事人;有走出來天天睡在佔領區的鐵桿,也有更多沒有走出來,但都在高度關注,久不久就到佔領區的上班族。於是才做就了這有機的、不停互動、無法控制但卻是相依互存的小抗爭系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