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評,還是行動?

近來忙著寫一篇有關disability這個概念的文章。赫然想起Julian兄說過一句「心為文之本,文為心之鏡」的話,大意是指寫文章要寫得好,最重要的是文章本身要有行動指向,和自己心中所信的價值觀合而為一;寫文章不再是一種「異化勞動」,反之是一個和生活扣緊的知性活動。反思自己所作所為,雖然寫的東西不算是泛泛而論,但總有止於批評而不能實踐之感,很有點鬱悶。

更鬱悶的,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對種種社會不公止於批評而不行動,或多或少也有一種食住花生等睇戲的心態。批判永遠是容易的,寫寫文章一發心頭之狠,既安全又保險,尤其是在言論自由相對發達的香港,知識份子的角色總是模糊不清的。

容許自己為自己作一些辯護吧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人限制,比方說,父母在堂不得不供養,女朋友的福祉也不能不考慮。是英雄氣短兒女情長,但我們又能說,為了社會公義而使父母的生活陷入清貧,是道德上正當的嗎?

當然,我們會說,如果行動者最後的努力能使得社會能夠變得更平等一些,這種partial VS impartial concern之間的張力也就會自然消失。然而,社會行動的成效就一定比漸進改革好嗎?近代中國「保守」與「激進」;「改革」與「革命」的爭論還不夠多嗎?行動本身並不一定意味著激進,激進與保守之間也只有程度之別,以為批判一定是「保守」,是忽略了觀念的力量──平等、自由在當代社會的重要性,正正顯示出行動與批判之間相依相附的關係。

我並不是一個保守主義者。我只是說,「激進」的行動(或批判)也罷,「保守」的批評也罷,也都是看目的本身而作出不同的策略而己。誰說抽離於行動本身就一定是不好的?更多的時候,抽離帶來某種冷靜的澄明,也許更有助於行動者擬定下一個行動方針。

胡言亂語一番之後,我只是為自己存在己久的張力提供(那怕是)一點的出氣口。有時總覺得「社運人士」(不是帽子啊)對於一些在社會掙扎求全的小市民不太sympathetic。不是說他們不關心民生,正正他們是很關心這些事情。有的時候,人生面對如斯多的壓力和逆境,聖人也會犯錯,更何況是升斗市民?說到底,我這個人的性格是不太求諸人的(更不求諸己,哈哈),只是希望大家對自己的人生能夠多反省。人生存到底需要一些信念,「沒有反思的人生,是不值得過的」。

就由最基本做起。人人都說天水圍如何如何,那麼深水涉呢?其實不只是某某地區的生活「好慘」,更宏觀的是具體的城市和公共空間規劃,如果不是賣新聞,有多少人會知道時代廣場前的空地是人人都可以坐的公共地方?

From http://sspk2023.wordpress.com/

深水埗k20-23重建區

這兒是房協和市建局眼中的k20-23項目,包括福榮街,元州街,昌華街,興華街,青山道的一個大地盤,這兒的街坊,已經被趕得七七八八, 2007年10月,剩下約五十戶住戶和商戶在抵抗房協的壓迫,深水埗是歷史悠久的舊區,社區經濟和社區網絡都很穩固,因此房協為地產商平價收樓這個任務以 來, 遇到最頭痛的街坊. 現在剩下這約五十戶,都是基層市民,餐搵餐食的小商戶,還包括風味醬油舖,老字號茶葉檔,街坊報紙檔等.街坊好團結又勇敢,希望各位市民多多支持.

From Mingpao

深水涉最後17盞燈 2008310

【明報專訊】屹立於深水60年的老 字號茶莊、由做學生玩到做父母的遊戲機舖、集託兒、聚會及賣蔬果於一身的百多呎菜欄……這裏,有街坊互相照應的笑臉,有分享生活的心聲,四周都是舊區「只 此一家」的濃厚人情味,不過,政府約4年前決定重建,為這裏的一切畫上句號。今天,逾900個單位及舖位已空空如也,但仍有街坊堅守舊生活,即使僅餘的燈 光其實只剩下17戶。

富貴城遊戲機

都已經人手一部NDS或者PSP,但屬於90年代的「機舖」,仍然有捧場客,而深水富貴城遊戲機的賣點,就是有人「陪打」,兼且還可以幫你「爆機」。

踏 入富貴城,收銀處不見東主楊桂明的蹤影,細心一看,遊戲機的光線照亮他全神貫注的神情,眼前這個自小愛打機的「大細路」,很多顧客都點名要他「落場」, 「最近新興一個叫Spike out的遊戲,要4個人合作過關,因為我很落力,又『打爆過』,所以會叫我幫手﹗但我唔會忍心『打死』居民的!哈哈!」

經營遊戲機舖20多年的他,曾於旺角、紅磡及大角嘴開舖,但對深水「一見鍾情」,在這裏開舖10載,「這區的人特別純,友善又斯文,從不會打架或偷」。與同區老店一樣,這間機舖的玩家亦是一玩10年,與楊桂明成為朋友。

「老細!你做乜?訪問?」約20歲的少女熱情地與他打招呼,楊桂明害羞地笑說﹕「這個女,小時經常來打機,畀我話佢『未夠秤』,趕佢走,怎料一天,她好開心同我講︰『老闆,我今日夠秤,可以玩啦!』」

楊桂明於45年前收到重建的消息,他曾與房協商討續牌,卻被推到不同政府部門。他不願離開,寧願不要賠償也想繼續經營,「他們根本毫無誠意,只說若我們不開價便告我」。收到律師信後,楊終日憂心忡忡,不願告訴母親和太太,「我一生人也未犯過法,怎能說給她們聽?我不明白,我只是正正常常、老老實實地做生意,為何要畀人告?」

明報記者 何嘉敏

From Hinhope

(原刊明報,題為倫敦南岸的好客之道)

從未「公共」的時代廣場

去 年接二連三有關城市規劃和空間的爭端過後,不幸在主流媒體和市民間留下來的關鍵詞只剩下「保育」和「集體回憶」等空泛概念,本土行動和一眾關心城市去向的 市民拼命想擠進議程中的「公共空間」卻依然處於相對邊緣的位置。日前時代廣場被揭發將地下原本屬公眾地方的露天空間「據為己有」,一時間竟神差鬼使般將公 共空間這概念重新「活化」。若如梁啟智數週前在明報撰文所言,社會科學的視野在香港城市發展中嚴重缺席,時代廣場事件造就的機會就必須被好好把握。就讓我 們從地理學的角度去介入,檢視建制的回應是如何不足。

風險與好客

英美地理學與都市研究近年其中一個炙手可熱的課題,就是 全球公共空間如何逐漸失去它們的「公共性」。從80年代起這個議題在學術界,可說已經歷了由新興到老掉牙再到新潮的循環。有趣的是,由此至終這裡指涉的公 共性,都與地契上所寫的公私用途和地方的業權所有全無關連。即使一些地方可供任何人自由地來回出入,也不代表它有著公共空間應有的特質;反之,一些屬私人 業權甚至有牟利性質的地方附合某些條件的話,它們也可以是「公共」的。一言以蔽之,公共性是要去規劃和營造的特質,僅僅追溯一處地方的地契規定用途是公眾 與否,意義不大。那麼,在地理學和都市研究學者眼中,公共性的核心價值何在呢?以下是簡要的兩項。

學界第一項共識,是公共空間對不確定性 和風險(risk)的追求和接納,這對香港政府和地產商來說,顯然是匪夷所思的。世界各地公共空間的消失,就緣於空間擁有者對安全的過份迷戀,他們渴望可 完全預知在空間之中,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情。在這樣的空間中,不可能有真正的驚喜,人也會習慣被動地接受安排好的規律。也許你會立刻問:「唔想咁樣,可以點 樣」?

其實只要每個空間使用者都主動一點,透過自己喜歡的行動,共同塑造自己的地方,公共空間自然會充滿驚喜。更直接來說,就是我們應該 重新肯定,玩耍不獨是小孩的專利。幾年前出現的快閃黨,就是在空間中玩耍的好例子。但試問香港又有多少地方會充滿人流,而又容許這些帶來「驚喜」的活動進 行?真正的公共空間,就是當你有任何好玩的念頭,不需要向任何部門填表,可以逕往表達創意的地方。管理這些公共空間的人,自然不可以太執著於排除風險,在 公共空間的討論中,風險與創意是同義詞。當大眾都願意在一處發揮創意,包容突如其來的驚喜,這個地方就是他們共同主動創造的,公共性由此而來。

這 樣的公共空間在歐洲比比皆是,倫敦市中心泰晤士河旁的南岸中心(Southbank Centre) 就是個理想例子。它原本只是個畫廊、劇場和餐廳擠在一起的建築群,但在這個建築群的地面卻有個與眾不同的廣場,每天都有大班年青人在玩滑板和花式單車。可 別以為這處成為了他們的小圈子地方,所有經過的市民和遊客都以不同形式投入他們共同塑造出來的地方。筆者就親身見過,滑板在廣場橫衝直撞的一刻,這邊廂有 遊客拿著咖啡在廣場中心坐下來聊天和欣賞,那邊廂又有人在廣場則的牆上繪畫,同時有人在拍電影、跟玩滑板的人聊天等。這種情景所包含的公共性,就體現在擁 有這處地方的管理者,把各式各樣活動的風險擱在一旁,鼓勵多元的驚喜出現。

在這樣的熱鬧和充滿生氣的氣氛下,置身當中的人可以把對陌生人 的戒心放下,這就形成了一種歡愉友善的氣氛。學術界對都市公共性的另一新興見解,就是認為這種友善的「好客」(Hospitable) 環境對公共空間是重要的。這種友善和容忍,在於要接納都市中多種多樣、不同階層的人。消費的地方會用警衛驅逐被認為會「帶來麻煩」的人,這種「唔好阻住做 生意」的管控心理,是公共空間與公共性的最大敵人。真正的公共空間,不僅要容得下快閃黨和滑板族,還要容得下無家者和街頭表演者。「容得下」不獨代表這些 無法走進商場的人可以站在公共空間中不被驅逐。公共性的理想,更要求營造一種環境,在當中人們願意互相接近和交流,就如在南岸中心的廣場,路人會樂於與那 些有機會撞傷他們的的滑板少年聊天。地理學熱門的說法,是在其他地方被排斥的公民,在公共空間中都有接近城市的權利(The right to the city)。

活化古蹟之外,還要活化公共空間

用這些視角觀照時代廣場事件,可見各方回應雖然鮮有地快,卻都騷不著癢處, 對長遠規劃公共空間益處不大。問題的核心不只在保安驅逐市民的活動與否,即使如時代廣場總經理所言,大家都可以在露天廣場上進行「靜態活動」,用上述的條 件來判斷,時代廣場地面部份多年來都依然跟理想的公共空間相距甚遠。屋宇署、民主黨和大量市民都立時追溯土地契約訂明該地是否屬於公共地方、時代廣場有否 違約需要賠償等,危險在於可能把問題縮小至法理和經濟層面,而忽略了公共空間本來牽涉更深遠的規劃視野與文化發展等問題。

上述兩個社會科 學觀點的啟示是,真正的公共空間規劃,不能只著眼於業權和用途問題,地契上說明是公眾地方的,都不一定是讓人滿意的公共空間。私人擁有也不一定是魔鬼,若 非公用地方的管理者願意投入資源,建設滿足上述公共性條件的空間,即使當中有牟利性質的服務存在,這個地方依然可以追求公共性的理想。若政府和地政總署真 打算借這次事件,重新檢視香港現有的公共空間,就不能只停留在法理和經濟層面上檢討。政府急切需要的是,參照社會科學的觀點,賦與公共空間規劃長遠視野: 開始從頭學起,如何在所謂活化古蹟文物之餘,活化香港的公共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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